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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对能源市场实行年度重点监管任务清单制度

   日期:2020-01-03     来源:中新网    浏览:1    评论:0    

  国家能源局官网1月3日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解读,指出要严格公平公正地对电力等能源市场进行监管,加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国家能源局指出,《意见》着力改变“重审批轻监管”“重政策制定轻贯彻落实”的传统模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国家能源局:对能源市场实行年度重点监管任务清单制度

  《意见》提到,要进一步强化对能源市场运行秩序和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加强电力调度、市场交易、价格成本、供电服务、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电力业务许可等监管工作。要加强对规划、政策、标准、项目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开展规划、政策后评估等工作。

  《意见》特别指出,要严格公平公正地对电力等能源市场进行监管,加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实行年度重点监管任务清单制度。针对重点工作、重点问题,将以综合监管、专项监管、重点监管三种形式开展能源监管。其中,针对特定地区、特定政策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行业、市场、电力业务许可专项监管。

  《意见》还强调,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到相关部门要形成监管措施合力。派出机构要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监管措施,编制发布监管报告、通报;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监管成果应用;要实施政策联动,采取政策调整、约谈等措施;要进一步畅通12398能源监管热线民生通道,收集梳理违法违规线索,合力查处各类案件。

  对于违法违规问题,要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对于典型性、苗头性问题,要视问题影响程度,综合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发布监管报告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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