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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日期:2019-07-24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0    评论:0    

  日前,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出台《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动解决污水直排、雨污水错接混接、外水入渗、溢流污染、工业废水不达标纳管等问题,进一步提升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效能。

  《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全省14个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基本达到70%以上,县级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50%;14个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不低于100mg/L。

  各地要于2019年底前完成《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等文件修编工作。要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工作,逐步建立以5年至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全力推进现有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管控,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监管。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防止河湖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

  《方案》指出,鼓励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的工业领域,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城市生态景观、园林绿化和城市杂用等要推行使用再生水。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要达到20%以上,非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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