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煤炭开采等36个工业行业产排污量核算方法与指南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0714-EMTC-02-0033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靓、许嘉
项目联系电话:010-52579326、1331112933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6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煤炭开采等36个工业行业产排污量核算方法与指南编制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63a6b718016403518ffa5f52
三、更正事项、内容:
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需求“五、供应商具体要求” 原文为:
(4)具备一定的分析测试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分析测试的联合体成员需具有CMA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应配合采购方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对分析数据的抽查工作。
更正为:
(4)具备一定的分析测试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分析测试的联合体成员需具有CMA资质。其CMA资质能力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包件)需要检测的全部指标。投标人或联合体应配合采购方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对分析数据的抽查工作。
原招标文件23.4.1 评标方法及标准 原文为:
投标人技术实力
3
考察投标人的分析测试能力。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分析测试的联合体成员具有CMA资质得3分,不具备得0分。
投标人技术实力
3
考察投标人的分析测试能力。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分析测试的联合体成员具有CMA资质,其CMA资质能力能涵盖本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包件)需要检测的全部指标。上述标准全部满足得3分,否则得0分。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此处的同一项目是指本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包。 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 7 月 6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延期至
2018年 7 月 9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27包各包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附件 本更正公告内容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贾老师中010-8491933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魏靓、许嘉010-52579326、13311129338